Emai:marketing@shtongxi.com.cn
业务咨询专线:400-780-8018
Tel: +1(781)535-1428(U.S. - West Coast)
0044 7790 816 954 (Europe)
Email: marketing@medicilon.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
邮编:201299
电话:+86 (21) 5859-1500(总机)
传真:+86 (21) 5859-6369
© 2023 上海pg电子官网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沪ICP备10216606号-3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8888号 | 网站地图
业务咨询
中国:
Email: marketing@shtongxi.com.cn
业务咨询专线:400-780-8018
(仅限服务咨询,其他事宜请拨打川沙总部电话)
川沙总部电话: +86 (21) 5859-1500
海外:
+1(781)535-1428(U.S.)
0044 7790 816 954 (Europe)
Email:marketing@medicilon.com
pg电子官网急性毒理试验是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化合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适应症特点和试验目的等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结合其它药理毒理研究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价。
pg电子官网毒理药理研究服务内容↓↓↓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
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
安全药理试验:中枢神经系统研究、心血管系统(犬和猴的遥测和非遥测技术)、呼吸系统
遗传毒性试验
生殖毒性试验[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生殖I段)、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生殖II段)]
免疫原性试验
毒代动力学
局部毒性试验(溶血、过敏、刺激性试验)
动物急性毒性试验(Acute toxicity test,Single dose toxicity test),研究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拟用于人体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处在药物毒理研究的早期阶段,对阐明药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急性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长期毒性试验剂量的设计和某些药物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
药物的急性毒性试验属于安全性评价研究,符合一般动物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
pg电子官网 - 药理毒理研究小组
急性毒性试验研究内容
1、受试物
急性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验用质量标准规定的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并附有研制单位的自检报告。所用辅料、溶媒等应标明批号、规格和生产厂家,并符合试验要求。
2、实验动物
①、种属:不同种属的动物各有其特点,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会有所不同。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动物急性毒性试验所得的结果,无论是质还是量上均会存在差别。从充分暴露受试物毒性的角度考虑,应从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动物中获得较为充分的安全性信息。因此,急性毒性试验应采用至少两种哺乳动物。一般应选用一种啮齿类动物加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进行急性毒性试验。若未采用非啮齿类动物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应阐明其合理性。
②、性别:通常采用两种性别的动物进行试验,雌雄各半。若采用单性别动物进行试验,则应阐明其合理性。
③、年龄:通常采用健康成年动物进行试验。如果受试物拟用于儿童或可能用于儿童,建议必要时采用幼年动物进行试验。
④、动物数:对于所用的动物数,应根据动物的种属和研究目的来确定。动物数应符合试验方法及其结果分析评价的需要。应在获得尽量多信息的前提下,使用尽量少的动物数。
⑤、体重:动物初始体重不应超过或低于平均体重的 20%。可根据试验目的及受试物的特点,确定实验动物的性别和年龄等。动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等级要求,来源、品系、遗传背景清楚,并具有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3、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不同,受试物的吸收速度、吸收率和暴露量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给药途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另外,通过对不同途径给药所得结果进行比较,可以获得一些初步的生物利用度信息。通常,给药途径应至少包括临床拟用途径和一种能使原形药物较完全进入循环的途径(如静脉注射)。如果临床拟用途径为静脉给药,则仅此一种途径即可。
经口给药前动物一般应进行一段时间(通常一夜)的禁食,不禁水。因为胃内容物会影响受试物的给药容量,而啮齿类动物禁食时间的长短会影响到药物代谢酶的活性和受试物肠道内吸收,从而影响毒性的暴露。
4、给药剂量水平
急性毒性试验的重点在于观察动物出现的毒性反应。可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急性毒性研究,对于非啮齿类动物给予出现明显毒性的剂量即可,给药剂量没有必要达到致死水平。
总体上,给药剂量应从未见毒性剂量到出现严重毒性 (危及生命的) 剂量,同时设空白和/或溶媒(辅料)对照组。
急性毒性试验常用试验方法
1、近似致死剂量法:该方法主要用于非啮齿类的动物试验。
2、最大给药量法: 对于某些低毒的受试物可采用该方法。在合理的最大给药浓度及给药容量的前提下,以允许的最大剂量单次给药或 24 小时内多次给药(剂量一般不超过 5g/kg 体重),观察动物出现的反应。一般使用 10-20 只动物,连续观察 14 天。
3、固定剂量法(Fixed-dose procedure):不以死亡作为观察终点,而是以明显的毒性体征作为终点进行评价。
4、上下法(阶梯法,序贯法,Up anddownmethod):特点是节省实验动物,同时,不但可以进行毒性表现的观察,还可以估算LD50及其可信限,适合于能引起动物快速死亡的药物。
5、累积剂量设计法:在非啮齿类动物进行急性毒性试验可采用此方法。
6、半数致死量法
总结:急性毒性试验的结果可作为后续毒理研究剂量选择的参考,也可提示一些后续毒性研究需要重点观察的指标。此外,根据不同途径给药时动物的反应情况,初步判断受试物的生物利用度,为剂型开发提供参考。
联系我们:
Email : marketing@shtongxi.com.cn
电话 : 021-58591500